地方附加税法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6-09-03





  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附加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我国地方税改革迎来新的重要进展。


  地方附加税是一个新设立的税种,是在现有的税费项目基础上改革而来。根据征求意见稿,现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两项收费将合并为地方附加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地方税、直接税体系。


  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分别为5170亿元、2382亿元和1582亿元,合计9134亿元。据悉,相关部门以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制度为基础,按照税费制度基本平移、保持税负水平总体稳定的思路,起草了此次征求意见稿,共计13条。


  根据征求意见稿,地方附加税基本延续了现行三项税费的税制要素: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计税依据为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税率方面,地方附加税实行11%至13%的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税率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11%至13%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表示,当前绝大部分纳税人适用7%、5%税率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改革后其税负水平基本稳定。从整体税负来看,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制度安排实现了税负平移的改革目标。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表示,合并之后的地方附加税有望成为地方税体系中的第一大税种。地方附加税实行幅度税率,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地方税的税收管理权限,有利于提高地方税收管理的积极性,是我国地方税改革的重要探索。(记者 韦夏怡)


  转自: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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