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新能源电池将逐步恢复征收消费税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6-07-21





  记者近日获悉,自2026年9月1日起,电池消费税政策将分步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光伏电池等将逐步取消消费税优惠;同时,部分新技术电池在一定期限内享受消费税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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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来看,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对上述电池产品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又称太阳能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另外,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


  公告同时明确,纳税人生产、委托加工享受上述减免税政策的电池产品,应当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不得享受上述减免税政策。(记者 韦夏怡)


  转自: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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