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0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6-9号公告(案件调查号23-2026-2),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固体氢氧化钠[(Sodium hydroxide (caustic soda) solid)]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大陆企业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Shandong Befar Group Dongrui Chemical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efar Group Co., Ltd.)和滨化海跃(青岛)贸易有限公司[Binhua Haiyue (Qingdao) Trading Co., Ltd.]税率均为3.66%、Skyey Impex Limited及其出口商税率为22.21%、Tianjin Unilion Supply Chain Co., Ltd.及其出口商税率为19.93%、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17.58%;中国台湾地区企业Formosa Plastics Corporation及其出口商为38.89%。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2815.11.0000。
2026年4月7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固体氢氧化钠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文璐编译自韩国贸易委员会)
转自: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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