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近日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期中复审终裁,决定将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调整为3.57%至12.63%。
2020年4月6日,越南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10月13日,越南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的税率为3.36%至17.45%。
2022年12月30日,越南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期中复审调查。2023年11月1日,越南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期中复审终裁,决定将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调整为3.24%至12.39%。2025年2月18日,越南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期中复审调查。2025年10月16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转自: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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