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位费、服务费需提前公示标准,商品会员价与非会员价字体大小得保持一致,住宿场所单独计费的酒水饮料要明码标价且主动告知……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发布针对商品零售、餐饮、住宿三大行业的《“诚信价格”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行业严格执行诚信价格,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维护市场良性竞争秩序。
眼下,消费领域虚假报价甚至价格欺诈现象仍然存在,且呈现多样化、隐蔽性的特点。比如,有的商家通过先提价再打折,以及虚构原价、虚构优惠折价等方式,炮制“跳水价”等虚假促销信息;有的商家虽“明码”却未必实价,利用信息不对称,通过价外加价、模糊计价单位等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在相对封闭的景区、车站等场所,经营者可能利用其市场地位推行虽“明码”但严重偏离价值的“离谱定价”。更为突出的问题是,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一些主播通过编排“亏损甩卖”剧本,以博取消费者同情,达到引流促销目的,此类行为已涉嫌消费欺诈。
价格欺诈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自由选择权等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其他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还会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破坏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进而侵蚀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根基。
此次广东推出“诚信价格”行为指引,可谓直指当前市场痛点,是正本清源、筑牢底线的有力之举。诚信定价、诚信宣传、诚信营销,绝非经营者的“选择题”,而是必须恪守的刚性法律义务。价格法明确,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指出,明码标价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围绕维护价格竞争秩序、明确价格诚信要求等方面,提出经营者不得实施低价倾销、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系列法律法规已为价格行为划定了清晰边界,重要的是要落实到位。经营者须恪守诚信为本的经营哲学,少一些价格算计的“歪门邪道”,要认识到只有真正转向以质取胜的长期主义,才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抢占市场份额的正道。相关部门需加强监管理念、思路、手段、方法的更新与改进,并利用信用惩戒等手段大幅提高经营者失信成本,从而倒逼企业合规经营,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尽量选择正规途径及口碑好的商家,同时保留好购物凭证。
价格是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重要因素,价格诚信是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唯有让诚信价格成为不可动摇的“硬道理”,方能筑牢消费市场的信任基石。当消费者无需耗费精力甄别陷阱、担心被“宰”,消费潜力才能进一步释放,内需活力才能蓬勃迸发。(记者 陈文丽)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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