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基本要求》国家标准(GB/T 47801—2026)。该标准针对当前陪同就医服务边界模糊、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建立了涵盖服务提供者、服务用品、服务平台、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服务框架。
明确服务提供者总体要求。标准重点从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合同与收费管理等方面,对服务提供者作出系统规定,提出服务人员培训、服务用品配备、服务对象敏感信息保护、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等要求。
划分陪同就医服务边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标准提出陪同就医服务人员可以提供诊疗向导、代替排队、领取药品、陪伴交流等服务,但不能提供涉及检查结果判读、提供医疗建议、代为选择或同意治疗方案等服务。
规范陪同就医服务流程。将服务流程划分为服务信息提供、委托与受理、服务交付3个阶段,对信息公示、需求评估、合同订立、服务执行与收尾等关键节点提出要求。同时,要求建立服务评价与投诉管理机制,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当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孕产妇、残障人士、异地就医患者等多元群体在就医过程中面临流程复杂、信息不对称等现实困境,对陪同就医服务的需求愈发迫切。该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对于完善多层次健康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徐凌)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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