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就贯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作出部署


时间:2014-01-13





  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日前联合召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指出,《条例》致力于解决畜禽养殖生产布局与环境保护不够协调、畜禽养殖者的污染防治义务不够明确、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规范和要求不够具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本着源头控制、分类管理、综合利用、激励引导的原则,对畜禽养殖污染预防、综合利用与治理、激励扶持、法律责任等作了全面规定。《条例》坚持转变政府职能,解决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着力于通过简政放权释放畜禽养殖产业发展活力,通过强化激励扶持促进废弃物综合利用,通过规范引导推动畜禽养殖产业转型升级。


  甘藏春强调,《条例》的出台是利用法治手段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畜牧业健康发展的积极探索,是推动实现畜禽养殖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和谐统一的法制保障。下一步,有关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切实严格依法行政,贯彻实施好《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有效解决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问题。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指出,《条例》是我国在国家层面制定实施的第一部农业农村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其颁布实施是我国农业农村环保领域法制建设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农业农村环保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颁布实施《条例》是推进农业源污染减排的有力抓手,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的法制保障,是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条例》贯彻了以保护环境优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利用优先的方针,坚持分类管理、突出重点,注重对综合利用的激励引导,对污染防治实施奖惩并举。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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