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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首档标准相差近半“阶梯制”或将推至水和气

  只升不降被指“变相涨价”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白永秀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陕西省两套方案中首档电量的基数120度、150度均太低,基数定得太低的话,就是“变相涨价”。

  白永秀称,陕西省本来就是能源大省,供电量充足,西电东送后,东部的基础用电定得很高,陕西的基数定这么低,非常不合理。比如同江苏相比,江苏204度,用电价格较低,而陕西120度,用电成本反而高。

  “如果江苏定的是204的话,陕西的基数不应该与其差别太大。”白永秀称,阶梯电价更深层次的是收入的再次分配问题,它是东西部缩小差距的一个手段,西部不应该错过,否则东部本来用电量就大,定的基础用电基数再高的话,对西部不公平,因此西部的阶梯电价应该保证90%的人是基础用电,而东部应该多数人的用电在二、三档。

  根据各省已公布的方案,上海执行的标准为全国最高,不提价的第一档电量最高可至260度;而陕西和甘肃的第一档用电量最低,仅为120度。此外,首档电量北京为每月230度,江苏省每月204度,广东省第一套方案首档电量为每月210度,浙江省为213度。

  西部地区,重庆首档电量为200度,甘肃省两套方案的首档电量分别为140度、120度,作为能源大省的陕西首档电量为120度,另一能源大省山西则为140度。与东部相比,西部的首档基数普遍较低,两者相差近半。

  实际上,在各省方案公布后,坊间对此番阶梯电价的“听证会成涨价令”等质疑声就不绝于耳。

  此次阶段电价改革,居民需求用电将被分为基本需求用电、正常合理用电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三档。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均用电量确定,价格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居民均用电量确定,提价幅度为每千瓦时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电价为超出第二档部分每千瓦时调高3角左右。

  不过,国家发改委以及目前各地方出台的阶梯电价听证方案中,并未对一、二、三档用电量如何核算给出具体解释。据陕西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专门有一套复杂的数学模型和测算公式,用这套模型和公式,国家给陕西测算的基数为80度~140度。但发改委公布的资料显示,没对冬夏季用电高峰的用电量作特别说明,因此没有参照标准。《方案》试行一年后,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细化和调整。

  比较集中的质疑是方案意味着居民的电费支出“只升不降”。有观点认为,实行阶梯电价,其本意在倡导节约用电,具体实行时就该有涨有降。既然农村家庭用电量因为较低而拉低了总的平均数,那农村用电价格就该有所降低;但按照“阶梯电价”方案,第一档电价保持不变,第二档、第三档的电价都有所增加。有涨却没有降,这不是意味着电价总体水平提高了吗?

  以户为单位也被认为不妥当。江苏一市民称,虽然现在大户人家少,但五口之家,在城市有,在农村也比较常见,尤其是在存在着南北区域差异、城乡差异十分明显的江苏省。如此一大家人,每月用电超过一档线实属正常。如果单独立户,造成浪费不说,谁来调查、核实也是个问题。因此,该市民认为,以人均用电量为单位收取电费,同时对农村和城市有所区分,不同地域、不同季节的用电量有所区分,才更为合理。

  不过,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最大的问题不是东西部阶梯电价的问题,而是农村与城市的问题。他说,“这两者的用地特征差异很大,但是各省市的方案并没有对其很好地区分对待。”

  比如,上海几乎没有农村用户,自然能覆盖80%的城市家庭,而在有些城乡差异较大的省份,农村居民多,而城市家庭用电量又高于农村家庭,按照城乡平均来统计的一档基数可能没法覆盖80%的城市家庭。

  除了首档电量的不同,各省市阶梯电价方案的制定亦是粗细有别。一些省份的方案较为粗疏,只规定了每档的用电基数,有些省份则对峰谷期的用电作了划分,并对特殊群体进行用电补贴。

  对此,陕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吴刚建议,各省的阶梯电价方案应多些实施细则,而且方案的实施一定要经过市场实验期,以便随时发现问题,作出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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