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民生投入和扶贫攻坚力度持续加大,农业农村各领域改革不断深化,为农民稳定增收提供了基础和保障。3月4日,从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传来消息,2019年山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90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52元,增长9.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6%,并呈现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等四项构成全面增长的局面。
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去年山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098元,比上年增长6.3%,增幅比上年加快1.3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7.3%,拉动居民收入增长3.1个百分点,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全年山西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稳”字当头,呈现“二稳”态势:一是实现了“稳增长”,各季平稳增长,增幅基本保持在6%左右;二是实现了“稳结构”,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结构中,工资性收入基本占据“半壁江山”。
经营净收入增长较快。去年山西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396元,比上年增长10.4%,是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构成,也是促进农民增收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转移净收入增幅最高。去年山西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198元,比上年增长16.5%,拉动居民收入增长3.8个百分点。受政府各项惠民政策推动,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成为促进我省农村居民增收的重要因素。
财产净收入同步增长。去年山西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10元,比上年增长9.0。
去年全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亮点纷呈,具体表现在:自2017年以来,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逐季加快, 达到三年以来最高点,并呈现出“十一连涨”良好态势;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去年,山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2.6%,城乡收入比由2018年的2.64:1缩小到2019年的2.58:1,并呈持续缩小态势;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居中部六省第二位,去年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21元,同比增长9.6%,比山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0.2个百分点。(张婷)
转自:山西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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