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苹果、大同黄花、沁州黄小米……这些被消费者熟知的特产不仅是山西农产品的金字招牌,而且是由“地域名+产业名”组成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具有独特的品质和历史文化。两会期间,住晋全国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加快地理标志立法、助力特色产业发展的联名提案建议,这与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的“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高度契合。
地理标志是与“三农”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项知识产权。近年来,山西坚定实施农业“特”“优”战略,一批优质的晋粮、晋菜、晋果、晋肉、晋药叫响全国。截至去年9月,全省绿色有机农产品1770个,居全国前列;地理标志农产品176个,居全国第4位。其中,山西老陈醋与吉县苹果入选首批“中欧100+100”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名单,大同黄花被评定为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优秀项目。
实践证明,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对消费和生产两端来说是双赢,不仅为消费者带来真正的好农货,还可以扩大农产品的知名度,促进农民稳定增收。业内人士认为,从长远来看,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不只是打造一批“爆品”,还要延伸产业链,并以其蕴含的资源优势和文化内涵激发乡村更深层的活力。目前,在一些地区,已逐步形成了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为主导,储藏、加工、运输、销售、文旅等上下游联动的发展格局。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阳城蚕茧”为例,当地的蚕桑主题公园、果桑采摘基地、蚕桑电商小镇、缫丝工业研学等上下游产业纷纷亮相,鲜活呈现出“地理标志+”的发展模式。住晋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法》,其意义就在于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的牵引作用,加速地理标志品牌价值提升,推动地理标志产业实现跨界融合发展。
用好地理标志,擦亮金字招牌。从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到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再到住晋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加快地理标志立法,地理标志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对于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意义重大,不可或缺。我们要进一步做好地理标志的挖掘、培育、申报、运用、保护工作,让三晋大地上的每一块地理标志招牌都熠熠生辉。(陈力方)
转自: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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