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举行的中共广东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积极探索建立省市两级预防腐败机构”,广东各地遂开始积极筹建预防腐败局。3月2日,珠海市预防腐败局成立,成为广东省成立的第一个专门预防腐败机构。在此后的5个月左右时间内,广东各地预防腐败局接踵成立,中共广东省纪委书记黄先耀为多地预防腐败局成立揭牌。8月4日至7日,梅州、潮州、汕尾三市预防腐败局密集揭牌,至此,全省19个地级市均成立了预防腐败局。
据悉,预防腐败机构成立后将在整合预防腐败资源、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腐败高风险分析识别机制和反映腐败现状的指标体系,协调指导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等方面发挥作用。
黄先耀称,只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才能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才能保证政令畅通,实现科学发展。广东将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做好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改善投资环境、树立良好形象。完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