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编辑在英国留学,和朋友走在伦敦的午夜,看着小酒馆里的人们眼神发亮,很酷的金发姑娘约会时容光焕发,同志情侣在牵手热吻,那种自由奔放从窗口溢出,朋友不由得由衷说道:“如果我生在伦敦就好了,每天下班都能去泰晤士河边走走,大本钟的报时让我感受到这个城市雍容的心跳,如果心头积郁,旁边小酒馆的烈酒能让我在街头沉醉于冷风。”
但是生活在别处就像看上去那么好吗?就像大头马在英国著名编辑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中》看到的那样,原来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爬满了虱子的华服——
“在路上,哈罗德遇到过文质彬彬、上层阶级的绅士——那种他羡慕嫉妒而不敢靠近的人,可对方向他倾诉了自己独特的性癖之后,他才发现刻板印象之下个人的痛苦。比如他遇到过被簇拥着签名售书的歌手,在洗手间并排撒尿时,歌手自嘲那些书不过是代笔,他唯一的爱好是操粉,哈罗德才了解到对方自嘲之下的虚无。”
他者的生活或许让大众有无尽的羡慕,而现实中的我们只能拼命地克服一个又一个的自我障碍,无数的心魔,像哈罗德那样,路过一个一个邮筒,不断走下去,在自己的生活里战胜自己,做当下社会中的平民英雄。
当代生活中的平民英雄
——读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
文|大头马
大头马,泛90后,写小说和剧本,擅长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和煞有介事的无所事事。出版有短篇小说集《谋杀电视机》、《不畅销小说写作指南》,长篇小说《潜能者们》。小说《谋杀电视机》曾获得豆瓣阅读征文大赛虚构组首奖,并被改编为同名舞台剧于人艺上演。职业编剧,上海国际电影节专业评审。
“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是星期二寄到的。”
这个让人想起卡夫卡的《变形记》的开头,把人一下子拽进了故事里。这是个并不复杂的故事,65岁的哈罗德在平淡的生活中,突然接到了一封来自二十年未曾谋面的老友奎妮的简信,信中说她得了不治之症,哈罗德在吃惊之余,本只是想回一封信,走到街道尽头的邮筒把这封信寄出去,在走到邮筒时,却动摇了,他决定继续往下走,走到下一个邮筒再寄。结果就这样,他越走越远,最终,他走了87天627英里,从英国的西南走到了英国的东北,走到了奎妮面前。他会这么走下去,只因为在加油站遇到一个女孩儿,告诉他,只要有信念就能治好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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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英雄的危机
《一个人的朝圣》的故事很简单。它的主角非常普通,可以说是我们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也是我们自己。在现代这样一个社会,似乎很难再有英雄这样的概念出现了,因为大部分人的麻烦都是非常琐碎的,我们遇到的最大的困境是“中年危机”,而不是“浴火重生”。在一切都变得发达而和平的年代,要想做出英雄之举,反而变得困难了。在这样一种语境中,哈罗德的举动便变得不寻常了,因为他没有选择坐车或是打个电话,而是决定徒步到达,这就成了一种现代版小人物的传奇叙事。其实,这个“走出去”的模式,非常符合我们的传统英雄叙事:英雄走出去了—英雄在路上(此时是一段欢乐的上路期)—英雄遇到困难并克服—英雄成长了—英雄来到小镇陷入更深刻的危机(一开始受到欢迎,然后是被众叛亲离)—英雄克服并获得了更大的成长—英雄陷入自我的危机和审判—英雄最终完成了他要完成的事情—英雄回来了。
《指环王》中的甘道夫
符合这种英雄叙事的,最典型的例子有《指环王》和美国的西部片。在一开头,发生了一个关键性事件,对我们的英雄发出了邀请,让他从平稳的生活中走出去。在《指环王》里,是风尘仆仆出现的甘道夫,在《一个人的朝圣》中,就是“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一个人的朝圣》自然不是我们儿童时想象的那种冒险故事,这里面没有什么波折动荡的起伏,从家中走出去的哈罗德,在路上遇见的都是平凡的普通人,他遇到的主要困难是遥远的徒步每一天对一个65岁的没有什么装备和长期徒步经验的老人身心的消耗和磨损。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呢?让我们遵循着传统的英雄叙事模式,去看看小人物上路之后所发生的第一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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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对他人生活的旁观
“离开金斯布里奇五天了,已经离福斯桥路大约四十三英里了。哈罗德裤子的皮带松了,挂在腰上;额头晒伤的皮肤掉了,鼻子、耳朵也一样。正想低头看手表,他发现自己已经知道是几点。他每天两次检查自己的脚趾、脚后跟、足弓,一早一晚,在破损或肿起的地方贴块胶布、涂点药膏。他喜欢端一杯柠檬水,到外面屋檐下和那些抽烟的人一起躲雨。这一季开得最早的勿忘我在月光下的水洼里闪闪发亮。”
是这样的,当哈罗德终于做出一件跳出他的生活逻辑之外的事情时,他获得了一种重新发现生活发现世界的视野,他拥有了大量的闲暇和角度,去感受被日常琐碎所磨损遮蔽而迟钝了的自我和他人。他发现,和人打交道原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麻烦(尤其是对一个英国人来说),而每个人,也都有着外表之下更为深刻的部分。比如,在路上,他遇到过文质彬彬、上层阶级的绅士——那种他羡慕嫉妒而不敢靠近的人,可对方向他倾诉了自己独特的性癖之后,他才发现刻板印象之下个人的痛苦。比如他遇到过被簇拥着签名售书的歌手,在洗手间并排撒尿时,歌手自嘲那些书不过是代笔,他唯一的爱好是操粉,哈罗德才了解到对方自嘲之下的虚无。在他行程的不断向前和不断深入之后,他发现每个普通人原来都有自己的烦恼和痛苦,而这种烦恼和痛苦让他们变得不一样。
“哈罗德回想自己在旅途中见过的人。他们的故事都让他惊讶和感动,没有一个例外。这个世界已经多了许多他在乎的人。‘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过路人,站在人群里一点也不出彩。我也不会麻烦任何人。当我告诉他们自己在做什么,他们也都能明白。他们回顾着自己的过去,也希望我能到达目的地。他们和我一样,都希望奎妮能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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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的自我审视
当上路之后最初的新鲜感慢慢消失,旁观他人的生活已然不能提供更多的认识之后,主人公开始回到自己刚刚逃离的生活之内,去审视自我。从这一刻开始,小说前面三分之那种轻松、愉快而幽默的情绪也开始慢慢下降,作者带领我们走向更深刻也更严肃的部分:当离开了冷冰冰地相处了二十年的妻子之后,他不断想起过去,他和妻子、儿子之间的关系。与此同时,作者也提供了另外一种视角,他妻子莫琳在哈罗德出走后的变化,来对抗和验证这个家庭埋藏在表面之下的冲突。当丈夫突然出走后,莫琳一下子陷入了惊慌,而她对这种惊慌的第一种解决方式是否认。她自然无法回避地去想哈罗德的出走是由于某种惊人的情感——最大的可能是爱情,那封信的主人提供了某种爱情的召唤,这是一种俗世的困惑,而莫琳的感觉是受到了侮辱。她不敢和“认识”了几十年的邻居说出事情的真相,甚至不敢向医生求助乃至直面她心中的想法,她试图隐瞒丈夫的出走,在克服不了痛苦去向医生求助时也仍然试图将其归结为丈夫的某种疾病,譬如老年痴呆症。她对丈夫同时产生了依赖和恨意。既希望丈夫能够赶快放弃念头回家,又无法抑制地想起丈夫多年来对自己造成的痛苦。“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多么让人伤感的顿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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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需要克服的真正危机
这场出走在哈罗德离家越来越远之后,让每个人都产生了变化,有温暖的,自然也有嘲讽的。莫琳虽然原地不动,但也慢慢走出了封闭了几十年的自我,重新“认识”了自己的邻居,向其敞开心扉,寻求某种人与人之间最本真的友谊。而哈罗德的事迹在媒体的报道下走红之后,便成为了某种奇观,遭到了以加入这个朝圣队伍的方式的围观。越来越多的陌生人带着各自不同的诉求加入,然后产生异化和分裂,令出走的性质发生改变——这是我们的英雄进入小镇后发生的更深刻的危机,最终队伍分崩离析,哈罗德再次变成一个人。
我们会发现,在这整场出走中,奎妮和她的信其实没那么重要,我们甚至一直不知道为什么哈罗德会因为多年前共事过的这位同事的一封信,而做出这样一个荒诞的决定。奎妮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一种符号,作者也有意识回避了这个人和事情的真相。这当然是一种写作技巧,悬置。奎妮成了那个吊在驴子眼前的胡萝卜。而那头驴子并非哈罗德,实际上是本书的读者。
电影《朝圣之路》
有另外一个和这本书非常相近的电影《朝圣之路》,讲述的也是类似的故事。一位美国医生在听到儿子的死讯后,决心继承儿子未尽的信念,走上了从比利牛斯山去往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大教堂的朝圣之路,这条路是真正的朝圣之路,每年都有大量的朝圣者,从欧洲各地启程前往,被称为“圣雅各之路”。
本质上来说都是公路片。只是既然提到了朝圣,那么便主要指向内心。和电影《朝圣之路》相比,本书的作者显然更精通通俗叙事的结构。小说可谓为影视改编量身打造,情节点的设置和人物的转变都恰逢其时,作者乔伊斯?蕾秋不愧为英国资深剧作家,对“套路”的把握无比熟稔。小说直到最后才借由一封哈罗德写给最初让他有了信念的加油站女孩的信揭示了埋藏在这个家庭表面平静之下的波澜:哈罗德的儿子在二十年前自杀了,这让整个家庭遭到了毁灭,也让哈罗德和妻子莫琳之间产生了深深的隔阂,两人自此分房而居,各自关闭了内心。而奎妮则是为当初哈罗德因儿子的死造成了某次灾难顶包的人,是愧疚让哈罗德走上了这次87天的旅程。与其说这是朝圣之旅,不如说是赎罪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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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的英雄主义
罗曼罗兰曾说过,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一个人的朝圣》就是对这句话一个极佳的注解。在书的最终,哈罗德已经到达了奎妮的疗养院,准备进去时,他犹豫了。他其实从来都没有抱着要成为一个英雄的念头来做这件事,“哈罗德重新把背包拉上肩膀,转身离开疗养院。走过草坪时,太阳椅上的几个身影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没有人在等他,所以也就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到来和离开。哈罗德一生中最不平凡的一刻就这样来了又去了,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回归平凡世界的举动,人们可能并不能完全被这个故事说服,我们换个背景,告诉你它是改编自真人真事,也许便会让人感动许多。然而作者选择让哈罗德到达目的地之后,没有直接完成他的任务,而是让他犹豫了一会儿,去深思他自己的生活,去解决他生活中真正的矛盾,这就比一个英雄故事更让我们信服和感动。作者借助哈罗德之口说:“我承认贝里克很远,我没有合适的装备,也没经过什么训练,但或许有一天你也会做一件毫无逻辑可言的事。人们会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时你可能就会想起我,然后坚持下去。”
图书版本
作者:[英]蕾秋·乔伊斯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原作名:TheUnlikelyPilgrimageofHaroldFry
译者:黄妙瑜
出版年:2013-9-1
页数:320
ISBN:9787550213524
图书简介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作者简介
乔伊斯·蕾秋,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目前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12年“布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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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凤凰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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