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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6个试点城市“十三五”海绵设施投资450亿元

  9月22日在蓉举行的全省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工作座谈会提出,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十三五”计划建设项目1348个,海绵设施总投资450亿元。


  除国家级试点城市遂宁市外,今年7月我省确定了成都、自贡、泸州、绵阳、广安等共15个县级以上城市为省级试点城市。截至目前上述试点城市已启动项目87个、竣工项目38个、完成投资11亿元。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透露,省级试点相关支持政策仍在制定中。


  会议要求县城及以上城市在年内要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这不是说县以上城市都建成海绵城市,而是要发挥专项规划引领管控作用,在城市建设中普及‘低影响开发’理念。”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城市应以积水内涝、水体黑臭等具体问题为导向来编制规划,合理确定相关目标并建设各类相关设施。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可以像海绵一样,遇到有降雨时就地或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径流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在干旱缺水时又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建设每平方公里需投资1.5亿元左右。(记者熊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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