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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税前10月减免806亿元税费

  日前,记者从广东省地税局获悉,在广东率先出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之后,广东地税随之对接改革任务,实行了系列减税减费、简化流程的举措,其中包括小微企业“减免”政策,办税事项全省通办等。据悉,从今年1月至10月末,广东地税系统不含深圳共减免税费806亿元。记者从广东地税了解到,营改增全面推开后,纳税人税负平均降幅约为4.7%。


  据悉,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广东地税针对不同企业给出了“一企一策”的个性化服务,帮助了一批省属大型企业降低了融资成本。对于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减免”等政策“红利”。对于未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广东地税会采取电话、短信、上门提示等方式跟踪服务。


  2016年前三季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户数达79297户,减免税款5.1亿元,户均减免企业所得税6400元。


  根据广东地税提供的数据,2015年全省企业共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金额61.64亿元,按照25%的税率计算,减免企业所得税15.41亿元,相当于给每户企业增加了139万元的研发费用;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帮助758户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款27.41亿元。


  广东地税局表示,预计2016年,通过落实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分阶段停征堤围防护费、扩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减免范围、执行社会保险费降率政策等四项举措,年内可为企业减负128亿元。


  据悉,今年广东地税还出台了一系列精简纳税人办税流程的举措,其中包括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税费应缴费用为零的可免于申报,将企业所得税申报预缴期限从按月申报调整为按季申报,将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统一调整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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