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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棚户区改造

  地方政府不断松绑限购之际,国务院要求加强棚户区改造。

 

  8月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棚户区改造中仍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配套建设跟不上、项目前期工作慢等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将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纳入改造规划,重点安排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优先改造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户区。

 

  “省级人民政府尚未审批棚户区改造规划的,要抓紧审批,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通知》称。

 

  中国正全面推进城市、国有工矿、国有林区林场、国有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据介绍,2013年改造各类棚户区320万户以上,2014年计划改造470万户以上。

 

  实物安置结合货币补偿

 

  2014年是棚户区改造任务较重的一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明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

 

  新任住建部部长陈政高自今年6月底上任后,正倾力“棚户区改造”。

 

  从官方公布的消息看,陈政高已赴多地调研棚户区改造。5月25-28日安徽之行,陈政高选取的对象是蚌埠、合肥的棚户区小区和安置房建设工地;6月9-10日的贵州之行,选取的主要调研项目是遵义铁合金厂棚户区改造项目;6月18日在四川调研时,选取的主要调研项目为成都市内燃机总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此后到湖南调研,选取的调研对象是长沙、株洲、湘潭三角地棚户区改造项目。

 

  陈政高在担任辽宁省长期间,曾大力开展棚户区和工矿采空区住房改造,外界评价,“拆迁和城市旧改是其主要业绩。”

 

  不过,正如《通知》中所指,目前棚户区改造与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个别地方建设用地供应还跟不上棚户区改造节奏,年度供应计划等环节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

 

  对此,《通知》提出了明确编制用地供应计划的责任主体、实行宗地预安排制度并落实到具体地块、确定供应宗地的开发强度和配建条件等多方面的措施。

 

  例如,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共同商定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并根据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将棚户区改造和配套设施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还对做好征收补偿工作提出要求,“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各地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棚改贷款利率很关键

 

  棚户区改造中如何解决资金缺口,是备受关注的一大难题。

 

  除了要求“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通知》表明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其中,未来将在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的同时,继续加大金融债券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已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对经过清理整顿符合条件的省级政府及地级以上城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其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比照公共租赁住房融资的有关规定给予信贷支持。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由国家开发银行按国务院有关要求给予信贷支持。”《通知》称。

 

  同时推进企业债券创新,支持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发行债券,优化棚户区改造债券品种方案设计,研究推出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与开发性金融政策相衔接,扩大“债贷组合”用于棚户区改造范围;适当放宽企业债券发行条件,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债用于棚户区改造。

 

  国开行新成立的住宅金融事业部是这场支援棚改资金战的主角。公开信息显示,国开行上半年新增承诺棚改贷款6760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8倍;发放2195亿元,满足了全国70%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信贷资金需求。其中,自4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以来发放19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3%,支持新增建筑面积约2.5亿平方米,惠及棚户区居民213万户。

 

  在国开行召开的第二季度工作会议上,国开行董事长胡怀邦称,国开行要打好支持棚改攻坚战,争取全年发放贷款4000亿元以上,确保棚改好事办好,提高棚改资金使用效率。

 

  有媒体报道称,国开行相关人士表示,自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国开行全面支持棚户区改造政策发布后,国开行对新增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下浮10%,减轻了地方财政负担。

 

  不过,普通商业银行没办法给出国开行这样的利率优惠。一位在全国多地有大型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央企开发商对早报记者称,“我们在商业银行申请了贷款,额度也下来了,但利率太高,就是基准利率,我们一直都没用。”

 

  多地建立棚改融资平台

 

  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信贷、民资、债券及企业和公众自筹等渠道,多地政府早在上述《通知》发布前,就提出了多项资金筹措渠道。

 

  早在去年10月,江西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称,该省将统一向金融机构融资300亿元,分借给各市县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江西省将以省资产集团下属的全资国有企业江西省城投公司为融资主体,统一向以省国开行牵头的银团融资。融资工作将以市县财政部门为借款主体,向省城投公司办理借款手续。

 

  今年3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安徽省棚户区改造融资管理办法》,要求成立安徽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省投资集团子公司,作为棚改省级融资平台,以发挥统筹优势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借此,安徽省计划向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进行不低于400亿元的融资。

 

  4月,贵州省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款保障机制,积极吸引信贷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争取列入国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棚户区改造试点。各级财政按规定渠道筹集的棚户区改造资金,可作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资本金。贵州还鼓励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等社会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的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

 

  5月,吉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指出,鼓励引导企业和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和公私合作模式等多种方式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

 

  5月,河北省宣布棚改进入快速通道。2013年至2017年,全省将改造各类棚户区68.1万户,总投资超过3000亿元。河北省积极推进政银合作,探索出一套有效的投融资模式。截至2013年底,支持棚改的主力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累计在河北发放以棚户区改造为主的保障性住房贷款220亿元,余额138亿元,全省同业占比达86%。

 

  6月,云南省宣布,在原来只有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公司一家省级建设主体的基础上,新增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南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省级棚户区改造建设主体和融资平台,采取“统一授信、统一评审、统借统还”的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进行合作。

 

  7月,广东省棚户区改造省级融资平台将按“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组建,初步方案是由省财政出一部分资本金作为引导,由省有关部门协商确定一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组建企业背景的融资平台公司,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开展运营。

 

  8月,山东省近日出台棚户区改造融资计划方案,通过委托山东省财金投资有限公司代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并以这家公司为投融资主体,采取统贷统还方式,按需求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除济南和青岛外的全省棚户区改造建设。

 

  与此同时,有媒体报道称住建部调研棚改新模式,即政府回购商品房用于棚改安置房,并有可能将这种棚改新型式作进一步推广。在当前房地产市场整体下行的背景下,政府采取招标团购的方式,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回购商品房,用于棚改安置从而节省资金。另外在部分商品房库存过剩的城市,政府回购商品房用于安置房,一方面避免了大拆大建,造成新的过剩和资源浪费,同时对库存过剩的市场也将是一个很好的对冲,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目前已有成都、芜湖等城市在棚改工作中研究或实施该方式。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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