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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条约成儿戏,裁决不靠谱

  欧美近期对我一系列钢铁产品作出的“双反”终裁频频祭出畸高税率,这与欧美拒不履行国际义务、继续采用“替代国”做法有直接关系。欧美在钢铁领域表现出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引人担忧。业内人士指出,相关国家应恪守世贸组织项下的国际条约义务,终止反倾销“替代国”做法。


  审视近期欧美对华一系列钢铁产品作出的“双反”终裁,税率往往居高不下。


  2月28日,欧委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中厚钢板产品作出反倾销调查终裁,决定采取为期5年的反倾销措施,反倾销税率为65.1%~73.7%。在美国商务部此前公布的对华钢铁产品“双反”案终裁结果中,普碳与合金钢板反倾销税率为68.27%,反补贴税率为251%;不锈钢板带材反倾销税率为63.86%~76.64%,反补贴税率为75.6%~190.71%。


  分析人士指出,欧美继续对华使用不公平、不合理的反倾销“替代国”做法,这是频频裁出高税率的主要原因。在3月2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王国庆直言,如期终止“替代国”做法是国际条约规定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任何国家都不能成为遵守国际条约义务的‘逃兵’,各国和国际司法机构都有责任维护国际法制的权威,应该确保国际法平等、统一适用,不能搞双重标准,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弃’。”


  频频祭出畸高税率


  商务部网站日前发布的信息显示,根据欧委会发布的公告,此案中三家应诉企业的反倾销税率如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73.1%,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为65.1%,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为73.7%。其他涉案合作公司为70.6%,其他中国公司为73.7%。


  对于上述裁决中的畸高税率,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表示“严重质疑”。他指出,欧委会在调查中无视企业的积极配合,继续使用不公平、不合理的反倾销“替代国”方法,裁出高额反倾销税率,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利益。中方对欧盟在钢铁领域表现出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表示高度关注。


  在前不久美国商务部公布的对华钢铁产品“双反”案终裁结果中,普碳与合金钢板案反倾销税率为68.27%,反补贴税率为251%;不锈钢板带材反倾销税率为63.86%~76.64%,反补贴税率为75.6%~190.71%。


  有分析指出,欧美拒不履行国际义务,继续采用“替代国”做法是造成当前中国钢铁产品在反倾销案件中被裁出高税率的主要原因。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周密就此对国际商报记者解释说,反倾销调查中采用“替代国”做法,倾销的幅度主要根据选定的样本以及对比的情况作出,如果参照标准远高于中国的实际情况,最终税率就会相对较高。其中,主观因素会对最终的裁决结果产生较大影响。


  会否产生跟风效应?


  记者从商务部相关人士处获悉,2016年欧盟对华钢铁产品共发起“双反”调查案件6起,涉及的产品包括无缝钢管、热轧板、镀锌板、厚钢板、铸铁件,此案属于其中一件。根据案件的进程,上述案件的裁决结果将在年内陆续公布。


  在欧美频繁对中国钢铁产业发起调查的同时,不少人担心这会在相关产钢国中产生跟风效应。对此,周密表示,出现跟风效应是有可能的,不排除相关利益方对中国钢铁产业形成合围之势,从“一对一”发展到“多对一”,将使中国相关企业遭受贸易救济调查影响的市场再增加,出口的形势更严峻。


  不过周密同时强调,各个国家的情况不一样,是否对中国钢铁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与其本身的需求和产业结构有密切关系。虽然中国的钢铁产品在欧美市场面临激烈的竞争,但很多国家还是需要中国提供的大量优质钢铁产品来满足其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所以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他们不一定愿意或者需要采取贸易救济调查做法。


  在业内人士看来,当前最重要的还是让相关国家终止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对中国企业的损害。王国庆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WTO)成员应该在2016年12月11日终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如期终止‘替代国’做法是国际条约规定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


  目前,中国已就终止“替代国”做法问题在WTO对欧盟和美国提起诉讼,相关部门也多次敦促美国及欧盟全面履行WTO项下的国际条约义务,终止使用“替代国”做法,公平、公正、无歧视地对待中国企业。


  然而,近日有外媒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特朗普政府准备无视任何它认为有意冒犯美国主权的WTO裁决,欧盟的态度随之成为关注的焦点。“相比美国,欧盟更加注重规则,也更愿意遵守WTO的承诺。如果WTO最终裁定相关国家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的‘替代国’做法违反WTO承诺,相信欧盟会选择遵守其作出的承诺。”周密说。(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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