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营改增一年减税近60亿元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7-02-17





  记者从厦门市国税局获悉,2016年厦门市18.2万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整体减税达到59.8亿元,其中全面扩围新增的四大行业纳税人共13万户,减税合计17.85亿元,税负下降13.67%,户均减税13657元,减税面达98.7%。此外,营改增试点惠及其他行业,原增值税企业因增加抵扣实现净减税25.1亿元,成了营改增的“净受益者”。


  厦门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洪健告诉记者,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建立起增值税环环相扣的抵扣机制,企业的采购成本、办公费用和固定资产等生产、经营进项均可纳入抵扣范围,实现抵扣凭证应取尽取,进项税额应抵尽抵。在营改增试点推开过程中,厦门市国税局积极引导纳税人加强进项管理、优化采购渠道和健全财务核算,最大限度发挥改革效用,从而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


  数据显示,厦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净减税额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生活服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净减税额分别是10.9亿元、7.3亿元、3.6亿元、1.4亿元和1.3亿元。


  减税降负为企业增添了活力,优化了产业结构和营商环境。厦门瑞颐大酒店是一家主营接待旅客住宿、餐饮等的五星级酒店,2016年5月~12月,酒店缴纳增值税333.1万元,相比营业税减少了242.2万元,每月税负下降平均达42%,单月税负下降最高达82%。厦门瑞颐大酒店财务负责人朱汉麟告诉记者,去年厦门瑞颐大酒店首月申报时,由于进项寥寥无几,比原营业税还多缴了6.3万元。经过税务机关的多次辅导,现在酒店的进项来源已经囊括了原材料采购和设备采购、不动产购置、服务采购和办公用品采购等多个项目,最终酒店获得的进项抵扣共计309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6年营改增改革全面推开以来,厦门生活服务业迎来新发展。八十五度(厦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5月~12月取得并认证营改增相关进项税额286.4万元,营改增应纳税额合计89.3万元,相比营业税制下的应纳税额212.9万元,实际减税幅度高达58%。受益于税改红利,该公司将减税所得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新成立一家分公司,完善厦门市场的整体布局,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朱汉麟说,因营改增后税负下降,企业有了更多的资金用来改善硬件设施,瑞颐酒店先后更新换代了一批海景套房的床垫、厨房设备等,受到了旅客的欢迎。


  金融业因业务相对复杂,在试点初期曾出现税负略有升高的现象。随着政策红利不断释放,金融企业也实现了较大幅度减税,减税面达87.7%。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2016年5月~12月应纳增值税税额6110万元,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税额相比减税3760万元,降幅为38.1%,企业活力不断提升。


  厦门市国税局局长朱俊福告诉记者,2016年,该局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112亿元,营改增企业成最大受益者。2017年,厦门国税局将进一步增强“放水养鱼”意识,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最大限度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同时,继续加大营改增政策辅导力度,特别是对于短期税负波动明显的少数企业开展专人辅导。他表示,国税机关将通过政策培训和辅导,帮助纳税人按规定正确适用增值税减免税优惠、差额计税、简易方法计税和出口服务免税等政策,引导纳税人正确理解税负测算的原理和方法,用好增值税链条抵扣机制,让企业享受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本报记者 黄坚 曾霄 通讯员 戴小花)


  转自: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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