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锡盟推行两项新的生态保护措施。一是对多伦县、正蓝旗、太仆寺旗、正镶白旗南部四旗县农区实行大小畜全年禁牧,重点通过政策引导、项目补贴等措施发展舍饲圈养;二是启动沙地禁羊,对5.8万平方公里的浑善达克沙地和0.75万平方公里的乌珠穆沁沙地生态脆弱区严格控制小畜发展。
锡盟有天然草地29000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地27500万亩,占94.8%。从2016年开始,在第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基础上,启动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按照“保生态、保稳定、保供给,完善相关制度”的总要求,将27177万亩草场纳入到政策实施范围,覆盖锡盟13个旗县市(区),较第一轮增加38.36万亩;其中禁牧任务5083万亩,较第一轮减少1085万亩,草畜平衡任务22093万亩,较第一轮增加1123.39万亩。
锡盟强化特殊功能区草原的保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结合禁牧区转移安置、扶贫攻坚等政策,将3个重点草原类自然保护区核心区、1个湿地和水源涵养区的200万亩草原,设立为草原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补偿试点,实施五年禁牧保护,实行特殊禁牧政策,提高补助标准。锡盟保生态、保稳定、保供给,推进牧区持续发展。实行科学合理的载畜量核定标准,建立完善生态补奖资金发放挂钩机制、责任分工落实机制、草原生态专职管护员机制、综合执法监管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全方位的宣传引导机制。
转自: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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