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土地支持政策等,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
福建省提出,加强统筹规划,分级制定养老服务相关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系统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0%。
福建省要求,完善土地支持政策。统筹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有关部门应按程序依据规划调整其土地使用性质。营利性养老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举办养老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5年内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作变更。对在养老服务领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的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建设。
福建省强调,各地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养老机构运营和服务的监管。严禁以举办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严禁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严禁改变机构的养老服务性质。(记者齐培松)
转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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