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泸州纳溪“瀚源”牌有机茶、泸县“刘氏泡菜”牌泡菜等9个产品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标志着泸州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实现零的突破。
本次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的泸州产品分别为纳溪“瀚源”牌有机茶、泸县“刘氏泡菜”牌泡菜、泸州“久香”牌大曲曲药、罗沙贡米、古蔺赶黄草系列产品、叙永县“赤水河”牌柑橘、泸州“国粹”牌浓香型白酒(彩瓷30、60、90,珍藏级珍品,鉴藏级珍品)、泸州“九狮”柚、“王咀”牌赐窖酒。
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是指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的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通过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可加贴“PEOP”标志,凭借其可追溯性、生态环保等特点,更能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更高附加值和竞争力。同时,对于出口产品,具有更高国际认可度,并可享受绿色通道、减免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2016年以来,泸州检验检疫局结合检验检疫职能特点,深入泸州三区四县开展调研,认真筛选符合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帮助相应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产品管理水平,实现产品可追溯,指导企业完成申报资料撰写,确保申报产品顺利通过验收。(林南煜)
转自: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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