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山东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斌出席并介绍了山东省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据悉,山东持续推进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首创“中小股东制”。该省在省属企业中选取58户作为首批试点,截至2017年3月底,试点企业全部制定改革方案,其中12户已基本完成。据张斌介绍,2017年初山东省国资委出台了《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中小股东作用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是为了发挥中小股东作用,在全国属首创。省国资委坚持试点先行、稳妥推进、一企一策分类实施,首批在省属企业中选择了58户企业开展试点。
张斌表示,改革试点的整体进展平稳有序。作为试点企业标杆的山东交运集团,目前其职工安置方案已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混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已经完成混改的企业,不仅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自身的经营状况也得到明显改善,兖矿集团权属金通橡胶资产负债率由改革前的104%下降为89.7%,净资产收益率提高30%。山东国托、山东玻纤引进战略投资者后,上市步伐进一步加快,目前都完成了上市材料的申报。目前,省属企业共有7户进入上市待审程序,资产证券化步伐明显加快。“改革试点是体制机制发生根本性转变”。张斌强调,58户企业混改方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设计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已完成混改的企业普遍构建了“三会一层”定位清晰、权责对等、协同运转、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运行机制,企业的市场化意识、竞争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改革试点的企业运营效率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山东黄金、新华制药通过资本市场定向增发,成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潜力和积极性得到了充分激发,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另据了解,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山东还将进一步创新处置方式,鼓励省管企业探索跨企业整合重组处置模式,协调省管企业之间对同类资产进行兼并重组,盘活“僵尸”企业的土地、厂房、设备、专利权、商标权等有效资产。(杨士红 本报记者王莉存)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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