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降至3% 建筑企业每年可减负2100亿元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7-07-07





  近日,财政部和住建部发布修订后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5%降至3%。分析人士表示,此次降费对于建筑业来说无疑是利好,有利于盘活建筑企业资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降低预留比例可以盘活建筑业资金流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为建筑业企业减负,将激发建筑市场活力,从而实现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7月6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如生在6月9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经初步测算,工程质量保证金约占建筑业营业收入的3.2%左右,按照2016年全国建筑业营业收入约17万亿元计算,工程质量保证金大约为5400亿元左右。经过这次降费,将保证金预留上限从5%降到3%,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100亿元左右。


  本次修订的《办法》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等等。


  《办法》特别强调,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据记者了解,为推进简政放权,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国务院去年6月份曾专门下文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保留了包括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内的四项保证金,其余一律停止收取。


  分析人士认为,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要措施,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发展信用经济、建设统一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转自:证券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 山西将开展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专项治理

    7月6日从山西省住建厅传来消息,为加强造价市场监管,严格职业资格管理,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我省将开展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专项治理。
    2019-07-08
  • 湖南启动建筑工程“智慧工地”试点

    日前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湖南省决定开展建筑工程“智慧工地”试点,今年内打造不少于50个“智慧工地样板项目”,以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实现信息技术与施工管理深度融合。
    2019-08-28
  • 住建部: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总体水平 强化各方责任

    住建部: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总体水平 强化各方责任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为切入点,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总体水平。
    2019-10-08
  • 提升建筑工程抗震水平有实招

    提升建筑工程抗震水平有实招

     我国是一个地震多发频发的国家,在地震灾害中相当部分的人员伤亡主要是由于建筑物倒塌造成,可以说,建设工程抗震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21-09-29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