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立法推动 租房进入有法可依时代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周雪松    时间:2017-06-21





  最近,住建部发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这是首次针对租房市场进行立法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等内容引起广泛热议。


  政府的决心让租房人群看见了希望,因为租房可能不再是噩梦。安居客分析师认为,没有了噩梦带来的恐慌,房屋的居住属性将被逐渐释放,随着我国租房市场的规范,中国愿意租房的人数会越来越多。


  出租人不得强制驱逐承租人


  据统计,目前中国约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主要以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为主。在此之前,遭遇强势房东、黑心中介甚至毫无生活品质可言的群租房是市场中的普遍现象,对于大多数中国租房者来说,租房生活充满了强烈的不安全感和种种屈辱体验,这意味着全国1/8的居民因为租房住而活得没有尊严。


  值得关注的是,新上线的《征求意见稿》很大程度地站在了租户这边,让原本过分倾斜的天平回拨。针对房东随意赶人、无原则涨房租的情况,意见稿明确规定:“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解除住房租赁合同,但承租人有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除外。”“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而面对无故侵吞押金的黑中介,《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和返还时间。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出租人不得扣留押金。出租人扣留押金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除此之外,《征求意见稿》还为承租人提供了多项“红利”。如当前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期限一般是1年或无固定期限,为了保障承租人的“安稳”,意见稿鼓励租赁双方签订3年以上的长期租赁合同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承租人可持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并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等等。


  提升消费者对租赁市场的信心


  租房好还是买房好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观点,除了单纯的金钱账外,尚未成熟的租房市场存在很多糟心事:房东一言不合就涨价、中介的一言不合就赶人……有人说,北漂青春最大的挑战,在于这些租房的不便;也有人说买房是最残酷的成人礼,然而还是有越来越多人选择举全家之力买一套房寻找安全感。


  不过,近来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最强限购令,房价降温的同时也提高了购房门槛,越来越多的人主动或被动地继续留在租房市场。


  安居客分析师指出,《征求意见稿》是首次针对租房市场进行立法规范,政府的决心让租房人群看见了希望,因为租房可能不再是噩梦,而没有了噩梦带来的恐慌,也不用再搭上一辈子去抢一套房,房屋的居住属性被逐渐释放。


  与此同时,作为我国第一部明确规范住房租赁的行政管理法规,其通过预示着租赁市场将进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除了稳定房价预期,政府对房东、中介采取了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目的是保护承租人的利益,形成稳定而长期的租赁市场。


  58同城房产专家也认为,此次立法将有效规范租赁市场,帮助解决城镇化过程中“住有所居”的问题。从而很大程度上提升消费者对租赁市场的信心,在房价高企的市场环境下,让购房不再是残酷的成人礼,租房也可以过上高品质的生活。相信随着我国租房市场的规范,租客的美好时代即将到来,中国愿意租房的人数也会越来越多。


  转自: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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