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检查328家 私募监管升级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 陈嘉玲    时间:2017-09-10





  监管层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态势正在不断升级。

  9月6日,证监会通报2017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执法情况。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对328家私募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一部分私募机构违法违规问题彻底曝光。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私募违法违规问题及采取的监管措施将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并由中国基金业协会采取自律管理措施。下一步,将全面从严监管要求,持续加强私募基金监管力度,坚决整治行业乱象和严重干扰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私募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同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私募机构及人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个更大的背景是,私募基金行业监管的顶层设计即将落地。上月末,一份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83家私募被公开点名

  据悉,本次被专项检查覆盖的328家私募机构中,包括私募债券基金20家、跨区域私募股权基金88家、其他私募证券和股权等各类基金220家,共涉及基金2651只,管理规模1.27万亿元,占行业总规模的14.8%。

  检查有两大重点,一是私募证券基金落实《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情况,二是跨区域私募股权基金的关联交易和利益冲突等情况。

  证监会检查发现,12家私募机构涉嫌非法集资、挪用基金财产、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利用未公开信息获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83家私募机构存在公开宣传推介、未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承诺保本保收益、证券类结构化基金不符合杠杆率要求、基金财产与管理人固有财产或他人财产混同、费用列支不符合合同约定、基金未托管且未约定纠纷解决机制、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未按规定备案基金、证券类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无从业资格等违规问题;190家私募机构存在登记备案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公司管理制度和合规风控制度不健全或未有效执行,公司人员、财务、制度等缺乏独立性等不规范问题。

  被证监会“点名”的私募机构包括:中农高科(北京)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远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华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财富理财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

  其中,涉及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投资”,600053.SH),以及九鼎投资全资子公司苏州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家私募机构。

  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证监会依法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是相关证监局对83家存在公开宣传推介、承诺保本保收益、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等问题的私募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二是相关证监局对6家存在挪用基金财产等严重违规问题的私募机构立案稽查,并对其中4家私募机构先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是相关证监局将涉嫌违法犯罪的8家私募机构的违法违规线索通报地方政府或移送公安部门,并对其中6家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立案稽查。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8月,证监会在通报2016年上半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结果时,被证监会处罚的只有65家私募机构,以及对1名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今年违规违法私募机构数量大比例增加。

  快速扩张下的制度漏洞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富资本”)和广东盈隆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盈隆汇”)不久前刚刚收到证监会“罚单”。

  9月1日,证监会通报称,新富资本未在产品存续期间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不特定对象推介私募基金;在销售相关产品过程中未对所有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对相关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

  同一日,广东盈隆汇收到罚单,证监局对广东盈隆汇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广东证监局认为,广东盈隆汇存在存续产品未备案、向不特定对象推介私募基金和变相向投资者作出保本承诺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依照相关规定,监管层责令新富资本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其他两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新富资本董事长李先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和多数私募基金一样,前几年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于合规性的问题的把握、团队和人员的配置等方面存在一些疏漏。公开资料显示,新富资本成立于2013年10月,目前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50亿元。

  据了解,2016年3月至11月,深圳证监局对新富资本进行现场检查。新富资本表示,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说明了公司确实存在一些细节上的问题,比如对监管细则理解不够透彻。此前的监管调查中,新富资本曾在陈述、申辩意见中提出,七只未备案基金中的五只基金产品,已经由相关信托计划完成备案。深圳证监局认为,按照规定,新富资本的五只产品无论在信托端是否已经进行备案,均不免除其在中基协的备案义务。

  “这是我们理解不到位的地方。”李先林认为,行政处罚、私募检查对公司是利好的。通过现场检查,公司对合规性有更明确的思路,公司在项目管理流程更加规范化,比如将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估放在项目发行前的终审会议上。

  私募监管常态化

  今年以来,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多地证监局开展针对私募基金的专项检查,发现私募运作中存在不少违法违规问题,多家私募基金也随之相继受罚。仅7月一个月就有14家私募基金公司被证监会发出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根据证监会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失联私募188家,注销私募机构45家,证监会作出113项行政处罚决定,与2016年上半年同比增长54.8%。

  截至2017年7月底,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达到9.95万亿元,接近公募基金10.68万亿元的规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0110家,已备案私募基金58734只。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总数22.53万人。

  可见,在私募基金业发展迅速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比如,基金管理人过分追求管理规模和收益,存在风控合规意识不足、变相公开募集资金、投资运作不规范等问题。

  “监管部门对私募的监管,实际上是为私募正名。”李先林认为,将私募基金纳入常态监管当中,让私募和证券、信托、银行、公募等一样受到监管,对行业的发展是利好的。

  常态化监管之外,私募基金立法先行。8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据了解,《暂行条例》立法思路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突出风险防范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二是坚持适度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为主。其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8月30日到9月30日。

 

 


  转自: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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