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区移交第七批转办件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王亚芸    时间:2017-08-19





  新疆日报讯,8月18日凌晨,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区移交第七批66件转办件,其中,自治区52件,兵团12件,兵地共同办理2件。
 

  凌晨1时许,自治区单独办理和兵地共同治理转办件均已按照程序移交各地州市办理。
 

  据了解,本批移交自治区单独办理的52件转办件中,涉及大气污染类最多,占总数的27%;其次是固废类,占总数的24%;噪声类占13%,水污染类、油烟、扬尘分别占到11%、9%、7%,生态及其他类占9%。涵盖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喀什地区、克拉玛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吐鲁番市、塔城地区、和田地区和阿勒泰地区共11个地州市。其中,乌鲁木齐市25件,占总数的48%;伊犁州和阿克苏各5件,分别占总数的10%;巴州4件,占总数的8%。
 

  和田地区收到首件群众反映“墨玉县315国道上的工业园区生产红砖企业24小时烟囱排放类似二氧化硫气味的刺鼻气味。此外,吉玉建材未使用脱硫设施”的转办件。2件兵地共同办理的转办件分别反映奎屯市、兵团第七师固废、水污染问题和托克逊县、兵团第十二师104团生态、扬尘和水污染问题。
 

  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已向我区移交七批转办件共计323件,其中,自治区274件,兵团43件,兵地共同办理6件。从行政区域划分来看,除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外,其余13个地州市均有问题反映。从污染类型来看,依然以大气、噪声、固废、水、扬尘、油烟等为主。


  转自: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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