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联合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实现由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转变


时间:2017-04-25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关于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装[2017]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2017年4月6日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汽车产业是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日常出行、社会资源的顺畅流通和生态文明的全面跃升。当前,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等技术与汽车产业加快融合,产业生态深刻变革,竞争格局全面重塑,我国汽车产业进入转型升级、由大变强的战略机遇期。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部署,推动汽车强国建设,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成绩显著。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形成了种类齐全、配套完整的产业体系。整车研发能力明显增强,节能减排成效显著,质量水平稳步提高,中国品牌迅速成长,国际化发展能力逐步提升。特别是近年来在商用车和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等细分市场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新能源汽车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由培育期进入成长期。2016年,我国汽车产销突破2800万辆,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一,其中中国品牌汽车销量占比50%左右,市场认可度大幅提高。


  汽车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持续增强,对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就业、改善民生福祉作出了突出贡献。汽车相关产业税收占全国税收比、从业人员占全国城镇就业人数比、汽车销售额占全国商品零售额比均连续多年超过10%。


  与此同时,我国汽车产业大而不强的问题依然突出,表现在关键核心技术掌握不足,产业链条存在短板,创新体系仍需完善,国际品牌建设滞缓,企业实力亟待提升,产能过剩风险显现,商用车安全性能有待提高。巨大汽车保有量带来的能源、环保、交通等问题日益凸显。


  (二)汽车产业发展形势面临重大变化。


  产品形态和生产方式深度变革。随着能源革命和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不断突破,汽车产品加快向新能源、轻量化、智能和网联的方向发展,汽车正从交通工具转变为大型移动智能终端、储能单元和数字空间,乘员、车辆、货物、运营平台与基础设施等实现智能互联和数据共享。汽车生产方式向充分互联协作的智能制造体系演进,产业上下游关系更加紧密,生产资源实现全球高效配置,研发制造效率大幅提升,个性化定制生产模式将成为趋势。


  新兴需求和商业模式加速涌现。互联网与汽车的深度融合,使得安全驾乘、便捷出行、移动办公、本地服务、娱乐休闲等需求充分释放,用户体验成为影响汽车消费的重要因素。互联网社交圈对消费的导向作用逐渐增强,消费需求的多元化特征日趋明显,老龄化和新生代用户比例持续提升,共享出行、个性化服务成为主要方向。


  产业格局和生态体系深刻调整。汽车发达国家纷纷提出产业升级战略,加快推进产业创新和融合发展。发展中国家也在加紧布局,利用成本、市场等优势,积极承接国际产业和资本转移。中国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汽车产业国际化发展进程提速。产业边界日趋模糊,互联网等新兴科技企业大举进入汽车行业。传统企业和新兴企业竞合交融发展,价值链、供应链、创新链发生深刻变化,全球汽车产业生态正在重塑。


  (三)建设汽车强国具备较好基础和有利条件。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有望成为抢占先机、赶超发展的突破口。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大幅提升,产业规模快速扩大,产业链日趋完善。支撑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发展的信息技术产业实力不断增强,互联网产业在全球占有一定优势,信息通信领域技术和标准的国际话语权大幅提高,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即将实现全球组网。


  潜力巨大、层次丰富的市场需求为产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和上升空间。随着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推进,海外新兴汽车市场的发展,我国汽车产量仍将保持平稳增长,预计2020年将达到3000万辆左右、2025年将达到3500万辆左右。维修保养、金融保险、二手车等后市场规模将快速扩大。同时,差异化、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将推动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标准等多维度创新发展,抢占新兴领域发展先机。


  制造强国战略实施和“一带一路”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发展机遇。智能制造的推广实施将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工业强基逐步夯实共性技术基础,“一带一路”建设将使海外发展通道更加畅通,沿线市场开发更为便捷,汽车产业协同其他优势产业共谋全球布局、国际发展的机制加快形成。


  建设汽车强国,必须紧紧抓住当前难得的战略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加强统筹规划,强化创新驱动,促进跨界融合,完善体制机制,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汽车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控总量、优化结构、协同创新、转型升级。以加强法制化建设、推动行业内外协同创新为导向,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以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为突破口,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以做强做大中国品牌汽车为中心,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推动全球布局和产业体系国际化。控总量、优环境、提品质、创品牌、促转型、增效益,推动汽车产业发展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实现由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转变。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重点突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价值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配置资源链,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推进技术、管理、体制和模式等创新,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发展。


  协同发展、合作共赢。加快推进设计、制造和服务一体化,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网络协同。创新整车与零部件企业合作模式,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引导信息通信、能源交通、材料环保等与汽车产业深度融合,构建新型产业生态。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引导作用,完善法制建设,坚持质量为先,明确法律责任,规范产业发展秩序,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鼓励兼并重组,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


  开放包容、竞合发展。优化投资和产品准入管理,深化开放合作,营造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鼓励优势企业牢固树立国际化发展理念,统筹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进行海外布局,加快融入全球市场。


  (三)规划目标。


  力争经过十年持续努力,迈入世界汽车强国行列。


  ——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产业创新体系不断完善,企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动力系统、高效传动系统、汽车电子等节能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关键核心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到2020年,培育形成若干家进入世界前十的新能源汽车企业,智能网联汽车与国际同步发展;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骨干企业在全球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智能网联汽车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全产业链实现安全可控。突破车用传感器、车载芯片等先进汽车电子以及轻量化新材料、高端制造装备等产业链短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从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产业体系。到2020年,形成若干家超过1000亿规模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在部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到2025年,形成若干家进入全球前十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


  ——中国品牌汽车全面发展。中国品牌汽车产品品质明显提高,品牌认可度、产品美誉度及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品牌,在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形成全球创新引领能力。到2020年,打造若干世界知名汽车品牌,商用车安全性能大幅提高;到2025年,若干中国品牌汽车企业产销量进入世界前十。


  ——新型产业生态基本形成。完成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配送、市场营销、客户服务一体化智能转型,实现人、车和环境设施的智能互联和数据共享,形成汽车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交通、能源、环保等融合发展的新型智慧生态体系。到2020年,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汽车后市场及服务业在价值链中的比例达到45%以上。到2025年,重点领域全面实现智能化,汽车后市场及服务业在价值链中的比例达到55%以上。


  ——国际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形成从技术到资本、营销、品牌等多元化、深层次的合作模式,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显著提升。到2020年,中国品牌汽车逐步实现向发达国家出口;到2025年,中国品牌汽车在全球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高。汽车节能环保水平和回收利用率不断提高。到2020年,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乘用车降到5.0升/百公里、节能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降到4.5升/百公里以下、商用车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新能源汽车能耗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5%;到2025年,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乘用车降到4.0升/百公里、商用车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能源汽车能耗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汽车实际回收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发展动力。


  坚持把增强创新能力作为提高产业竞争力的中心环节,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导向,完善创新体系建设,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增强自主发展动力。


  1、完善创新体系。加强顶层设计与动态评估,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覆盖关联产业的协同创新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矩阵式的研发能力布局和跨产业协同平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体系化的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支持高水平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企业、院所、高校等创新主体围绕产业链配置创新资源,组建动力电池、智能网联汽车等汽车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依托汽车产业联合基金等,推动创新要素向产业链高端和优势企业聚集流动。


  2、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发布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明确近、中、远期目标。引导创新主体协同攻关整车及零部件系统集成、动力总成、轻量化、先进汽车电子、自动驾驶系统、关键零部件模块化开发制造、核心芯片及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增加基础、共性技术的有效供给。加强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研发,支持汽车共享、智能交通等关联技术的融合和应用。


  3、提升支撑平台服务能力。推进技术标准、测试评价、基础设施、国际合作等产业支撑平台建设,完善整车和零部件技术标准体系,形成支撑产业发展的系统化服务能力。提升认证检验检测能力,推进建立汽车开发数据库、工程数据中心和专利数据库,为企业提供创新知识和工程数据的开放共享服务。重点支持具有较好基础、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产业链服务型企业发展。


  (二)强化基础能力,贯通产业链条体系。


  产业基础和先进装备是建设汽车强国的重要支撑。夯实安全可控的汽车零部件基础,大力发展先进制造装备,提升全产业链协同集成能力。


  1、夯实零部件配套体系。依托工业强基工程,集中优势资源优先发展自动变速器、发动机电控系统等核心关键零部件,重点突破通用化、模块化等瓶颈问题。引导行业优势骨干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培育零部件平台研发、先进制造和信息化支撑能力。引导零部件企业高端化、集团化、国际化发展,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鼓励零部件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打造安全可控的零部件配套体系。


  2、发展先进车用材料及制造装备。依托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引导汽车行业加强与原材料等相关行业合作,协同开展高强钢、铝合金高真空压铸、半固态及粉末冶金成型零件产业化及批量应用研究,加快镁合金、稀土镁(铝)合金应用,扩展高性能工程塑件、复合材料应用范围。鼓励行业企业加强高强轻质车身、关键总成及其精密零部件、电机和电驱动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攻关,开展汽车整车工艺、关键总成和零部件等先进制造装备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推进安全可控的数字化开发、高档数控机床、检验检测、自动化物流等先进高端制造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加快3D打印、虚拟与增强现实、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及其应用系统等智能制造支撑技术在汽车制造装备的深化应用。


  3、推进全产业链协同高效发展。构建新型“整车-零部件”合作关系,探索和优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成本共担、利益共享合作机制,鼓励整车骨干企业与优势零部件企业在研发、采购等层面的深度合作,建立安全可控的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推动完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遴选取向,建立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及“整车-零部件”配套项目考核指标,鼓励整车和零部件企业协同发展。开展关键零部件和“四基”薄弱环节联合攻关,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提升,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三)突破重点领域,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大力发展汽车先进技术,形成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和先进节能汽车梯次合理的产业格局以及完善的产业配套体系,引领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1、新能源汽车


  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利用企业投入、社会资本、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协同攻关,重点围绕动力电池与电池管理系统、电机驱动与电力电子总成、电动汽车智能化技术、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插电/增程式混合动力系统和纯电动力系统等6个创新链进行任务部署。


  实施动力电池升级工程。充分发挥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和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等平台作用,开展动力电池关键材料、单体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等技术联合攻关,加快实现动力电池革命性突破。


  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逐步提高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扩大私人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尤其是使用环节的扶持政策体系,从鼓励购买过渡到便利使用,建立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生产企业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产销比例。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提高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加强出厂安全性能检测,强化新能源汽车生产监管,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分类注册登记、交通管理、税收保险、车辆维修、二手车管理等政策体系。逐步扩大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范围。


  2、智能网联汽车


  加大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攻关。充分发挥智能网联汽车联盟、汽车产业联合基金等作用,不断完善跨产业协同创新机制,重点攻克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核心关键技术,促进传感器、车载终端、操作系统等研发与产业化应用。研究确定我国智能网联汽车通信频率,出台相关协议标准,规范车辆与平台之间的数据交互格式与协议,制定车载智能设备与车辆间的接口、车辆网络安全等相关技术标准。促进智能汽车与周围环境和设施的泛在互联,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实现资源整合和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多行业共建智能网联汽车大数据交互平台。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推广。出台测试评价体系,分阶段、有步骤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稳步扩大试点范围。示范区内建设测试、验证环境及相应的数据收集分析、管理监控等平台,集中开展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性能验证的示范与评价,建立智能网联汽车与互联网、物联网、智能交通网络、智能电网及智慧城市等的信息交流和协同机制,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多领域联动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模式。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明确安全责任主体界定、网络安全保障等法律要求。


  3、节能汽车


  加大汽车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推动先进燃油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替代燃料汽车研发,突破整车轻量化、混合动力、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怠速启停、先进电子电器、空气动力学优化、尾气处理装置等关键技术。不断提高汽车燃料消耗量、环保达标要求,加强对中重型商用车节能减排的市场监管。完善节能汽车推广机制,通过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标识标准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等,引导轻量化、小型化乘用车的研发和消费。鼓励天然气、生物质等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替代燃料汽车,允许汽车出厂时标称油气两用,开展试点和推广应用,促进车用能源多元化发展。


  (四)加速跨界融合,构建新型产业生态。


  坚持跨界融合、开放发展,以互联网与汽车产业深度融合为方向,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推动出行服务多样化,促进汽车产品生命周期绿色化发展,构建泛在互联、协同高效、动态感知、智能决策的新型智慧生态体系。


  1、大力推进智能制造。推进数字工厂、智能工厂、智慧工厂建设,融合原材料供应链、整车制造生产链、汽车销售服务链,实现大批量定制化生产。引导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配送、市场营销、售后服务、企业管理等环节推广应用数字化、智能化系统。重点攻关汽车专用制造装备、工艺、软件等关键技术,构建可大规模推广应用的设计、制造、服务一体化示范平台,推动建立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协同管理系统,推进设计可视化、制造数字化、服务远程化,满足个性化消费要求,实现企业提质增效。


  2、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及服务业。引导汽车企业积极协同信息、通信、电子和互联网行业企业,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挖掘用户工作、生活和娱乐等多元化的需求,创新出行和服务模式,促进产业链向后端、价值链向高端延伸,拓展包含交通物流、共享出行、用户交互、信息利用等要素的网状生态圈。推动汽车企业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实现从以产品为中心到以客户为中心发展,支持企业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鼓励发展汽车金融、二手车、维修保养、汽车租赁等后市场服务,促进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房车营地等其它相关服务业同步发展。


  3、推动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汽车产品设计、生产、使用、回收等各环节,促进企业、园区、行业间链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制定发布汽车产品生态设计评价标准,建立统一的汽车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依托现有资金渠道,按规定支持汽车制造装备绿色改造,推动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示范。推进汽车领域绿色供应链建设,生产企业在设计生产阶段应采取环境友好的设计方案,确保产品具有良好的可拆解、可回收性。逐步扩大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范围,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效益。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推进动力电池梯级利用。


  (五)提升质量品牌,打造国际领军企业。


  坚持把质量建设和品牌建设作为提高产业竞争力的根本要求,严格质量控制,加强品牌培育,推进企业改革,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


  1、提升质量控制能力。推进汽车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质量保证、成本控制、营销服务等能力建设,增强企业产品综合竞争力。引导汽车企业加强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构建包含前期策划、中间监管、售后反馈的质量管理闭环系统,制定和完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完善质量责任担保机制,发挥认证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作用,健全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控制和追溯机制。引导企业实施质量提升计划,以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为突破口,以降低汽车故障率和稳定达标排放为工作目标,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设汽车质量动态评价系统,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能力。


  2、加强品牌培育。提高品牌培育意识,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夯实中国品牌汽车竞争力基础,强化中国汽车品牌文化内涵设计和推广工作,提升品牌价值。推动建立中国汽车品牌建设促进组织和机制,充分利用国际产业合作、重大活动等机会推广中国汽车品牌。引导行业组织研究建立适合中国汽车产业特色的质量品牌评价体系,积极推动汽车品牌评价国际新秩序建设。改造提升现有汽车产业集聚区,推动产业集聚向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密切产融合作,支持优势企业进行国际知名品牌收购和运管。


  3、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健全国有企业内部治理和监管机制,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营决策、选人用人、业绩考核、收入分配等激励约束机制,推行实施国企考核研发投入按比例折算为利润。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市场化手段和多种模式,实现国企和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在产能、渠道、投融资等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机制作用,落实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引导民营资本、新兴科技企业等依法合规进入汽车领域。


  4、打造龙头企业。支持优势特色企业做大做强,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汽车领军企业,积极培育具有技术创新优势的零部件、连锁维修企业、汽车咨询服务企业成长为“小巨人”。支持以企业为主导开展国内外有序重组整合、企业并购和战略合作,鼓励企业国际化发展。鼓励汽车产业链内以及跨产业的资本、技术、产能、品牌等合作模式,支持优势企业以相互持股、战略联盟等方式强强联合,不断提升产业集中度。


  (六)深化开放合作,提高国际发展能力。


  坚持把国际化发展作为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健全服务保障体系,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加强国际合作,加快推动中国汽车产业融入全球市场。


  1、加快“走出去”步伐。引导汽车企业树立国际化发展的战略理念,制定国际化发展战略。发挥多双边合作和高层对话机制作用,促成产业合作整体框架和支持政策协定。深化境外投资管理改革,搭建“汽车产业国际合作绿色通道”。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合作等机遇,加大力度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优势企业选择差异化发展路径,逐步从出口贸易为主向投资、技术、管理等深度合作模式转变,实现产品、服务、技术和标准协同“走出去”。支持整车企业协同零部件企业选择重点发展地区建设汽车产业园区,形成科学布局、联动发展的产业格局。推动中国品牌汽车与国际工程项目“协同出海”。


  2、健全国际化服务体系。鼓励行业组织推动建立汽车产业海外发展联盟,着重培育包括政策法规、知识产权和认证等领域的系统性服务能力。整合国内外资源,推动行业企业自主设立汽车产业海外发展基金,联合相关国家和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打造多维度、市场化资金保障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商业可持续发展原则,建立适应汽车企业境外发展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加快建立多层次汽车产业境外投资担保体系。促进国内金融和保险机构跨境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在海外开展汽车融资租赁和相关保险业务。加大对发达国家尤其是“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标准、认证和检验监管等制度研究,有效破解国际贸易壁垒。整合国内资源,促进中外政府汽车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交流与合作,完善平行进口等多种贸易方式汽车监督管理。


  3、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充分发挥现有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跨国合作,充分利用国际优势资源设立研发中心,推动产业合作由加工制造环节为主向合作研发、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产业链高端环节转移。推动企业品牌国际化建设,鼓励多投资主体共建共享国际营销渠道,创新营销模式,打造独立经销品牌。加强与汽车产业相关国际机构、组织的交流与合作,鼓励行业中介机构积极组织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等会同国际组织申请全球环境基金等绿色发展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新能源汽车分布式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智能示范区,探索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的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的商业化推广模式,形成可在全球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样本。


  4、提高国际合作水平。继续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利用外资及引进相关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加强与国外企业的战略合作,全面提高合作水平。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合资合作品牌与中国品牌共同发展,共同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鼓励合资合作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本地化开发车型比例。鼓励合资合作企业与内资企业加强技术和人才交流。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改革汽车产业管理体制,强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和产业发展规律的法制化、集约化、国际化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机动车生产管理相关法规,明确生产企业、政府等各方责任,建立健全有力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和企业退出机制。完善车辆产品随机抽查抽检制度,大力查惩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逐步完善投资项目管理,实施事前的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制度,事中的环保信息公开、达标监管及车辆维修信息公开、生产一致性核查制度,事后的缺陷产品召回和环保召回制度“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简化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和改革汽车产品公告管理,强化整车企业能力要求,实施委托改装制度。依托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快推进汽车行业企业诚信体系和售后服务质量担保责任体系建设,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完善内外资投资管理制度,有序放开合资企业股比限制。加强汽车产能监测预警,动态跟踪行业产能变化,定期发布产能信息,引导行业和社会资本合理投资。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依托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汽车产业联合基金等资金渠道,支持创新中心建设等8大工程实施。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支持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以创新和绿色节能为导向,鼓励行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落实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收政策。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金融各自优势,加大对汽车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汽车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力度。


  (三)强化标准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促进政府主导制定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汽车标准体系。完善汽车安全、节能、环保等领域强制性标准,健全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以整车安全与性能评价、基础设施为重点,优化完善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以功能安全、网络安全为重点,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以轻量化、智能化制造、典型测试工况、先进节能技术为重点,完善节能汽车标准体系。以车辆本质安全、节能高效、严格贯标为重点,加强商用汽车标准的建设和贯彻执行。开展重点领域标准综合体的研究,发挥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推动汽车相关标准法规体系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发挥标准化组织作用,推动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强化认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


  (四)加强人才队伍保障。


  加强对汽车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开展汽车人才培养及管理模式等专项研究,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人才流动机制,改善人才生态环境,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加强汽车学科专业建设,改革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搭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流动通道,着力培养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复合型等紧缺人才队伍,扩大培养技艺精湛的能工巧匠和高级技师。弘扬工匠精神,推进现代学徒制,支持企业推行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培养与产业需求的精准结合。建立科技领军人才、汽车大国工匠等表彰制度。构建汽车产业人才供需对接、互动交流、成长服务等专业特色平台,构建和完善各类人才数据库,指导人才合理流动和定向培养。实施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促进国际化人才培养。


  (五)完善产业发展环境。


  着力提高汽车产品节能、环保、安全、智能水平,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标准,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研究机制,对事故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依法追究生产改装企业责任。加快研究制定规范管理低速电动车的指导意见,从源头解决非法生产销售问题。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和车用燃料标准,建立实施汽车排气检测与维护制度,鼓励使用清洁车用能源,推广使用节能环保车型,以市场化手段推动老旧、高排放汽车淘汰更新。提高城市规划和交通布局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合理建设布局城市道路、停车场、加油站、充电站(桩)等基础设施,大力建设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促进汽车共享经济发展,全方位提高汽车使用效率。


  (六)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发挥行业组织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为政府和行业提供双向服务。行业组织应加强数据统计、成果鉴定、检验检测、标准制订等能力建设,提高为行业企业发展服务水平。行业组织应密切跟踪产业发展动态,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充分发挥连接企业与政府的桥梁作用。鼓励行业组织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协调组建行业交流及跨界协作平台,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推广先进管理模式,培养汽车科技人才。行业组织应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行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抵制无序和恶性竞争。


  五、规划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到强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发展合力。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开展年度检查与效果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研究建立汽车产业发展国家级智库,开展产业发展前瞻性、战略性等重大问题研究,对重大决策提供咨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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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关于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07-07
  • 推动国有大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保持较快增长

    推动国有大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保持较快增长

    银保监会办公厅7月1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表示各银保监局和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对制造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2022-07-18
  • 《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

    《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了解《管理办法》出台情况,针对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
    202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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