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7省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7-07-26





 

  据环保部网站25日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11月至12月组织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4月完成督察反馈。反馈后,7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为回应社会关切,便于社会监督,传导督察压力,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经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协调,7省(市)统一对外全面公开督察整改方案。
 

  7省(市)督察整改方案均实行清单制,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详细梳理,共计确定376项整改任务,其中北京市48项、上海市46项、湖北省84项、广东省43项、重庆市37项、陕西省59项、甘肃省59项。整改措施主要包括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提高环保意识,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打好大气、水、土壤环境治理攻坚战,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环保长效机制等内容。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督办落实、加大整改宣传等内容。整改方案还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基本做到了可检查、可考核、可问责。
 

  督察整改是发挥环境保护督察效果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举措。下一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实行清单式、表格式调度制度,紧盯地方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按月调度,及时督办,加强通报,并对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调查问责结果进行审核。同时持续督促地方利用“一台一报一网”(“一台”即省级电视台,“一报”即省级党报,一网即省级人民政府网站)作为载体,加强督察整改工作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对督察整改不力的地方和突出环境问题,将组织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始终保持督察压力,确保督察不是一阵风,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


  转自:证券时报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 环境保护部负责人回应关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环境保护部负责人回应关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如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组建生态环境部,未来会发挥什么作用?大气污染防治未来三年的目标是什么?中央环保督察下一步怎么走?……
    2018-03-18
  • 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启动

    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启动

    5月7日,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首批督查组已抵达督查现场,将分10个组历时15天,涉及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等8个省份20个城市,开展督查工作。
    2018-05-08
  •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结果首次发布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结果首次发布

    6月19日,审计署发布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结果显示,11个省份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取得了一些成效,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有序推进,污染防治能力有所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等。
    2018-06-20
  • 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记者3月22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分别对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2022-03-23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