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作者:赵厚峰    时间:2010-06-08





  东方圣城济宁新闻网6月7日讯 (记者 赵厚峰 通讯员 徐博)为进一步实施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今天上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崔洪刚,副市长陈颖率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先后到微山县、邹城市和兖州市进行调研,并就此提出要求。

   据了解,按照市政府部署,从2010年3月15日起,我市兖州市、邹城市和微山县三个试点县(市)的4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崔洪刚一行先后到微山县马坡乡卫生院、宗东村卫生室、邹城市北宿镇卫生院、千泉街道兴隆村卫生室、钢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兖州市兴隆庄镇卫生院和王家楼社区卫生室进行了实地查看,详细询问了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并听取了三个试点县(市)的工作汇报。崔洪刚对三个试点县(市)前段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希望三个试点县(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搞好情况分析和工作调研,及时下拨补偿资金,做到超前谋划,未雨绸缪,心中有数,为圆满完成此项试点工作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来源:济宁日报 作者:赵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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