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挖掘农业文化遗产的多种功能、多元价值,让农业文化遗产焕发新活力,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动能
农业文化遗产也是有价值的。这是笔者在农村走访的深切感悟。
从卖鲜果到椹果干、椹叶茶等10多种产品,山东省夏津县传峰椹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把桑树变成了“摇钱树”,擦亮了黄河故道古桑树群这块“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金字招牌。合作社负责人刘传峰告诉笔者,“现在古桑树‘活’了起来,乡亲们的腰包鼓了起来,合作社带动110多户农民年户均增收4000多元。”
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的、至今仍在生产领域发挥作用的生产系统。我国拥有悠久灿烂的农耕文明,农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创造了丰富的农业文化遗产。目前,我国已认定15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5批11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各地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挖掘农业文化遗产在种质资源、文化传承、景观旅游等方面的多种功能、多元价值,越来越多的农业文化遗产焕发新活力,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了新动能。
让农业文化遗产活起来,织密保护网是首要任务。各地要加快摸清家底,建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划定保护区域、完善设施建设,把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留下来、传下去。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离不开宣传推广。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借助互联网优势,利用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点,让千年梯田、古村落民居等进入越来越多人的视野;有的地方通过建设农耕文化教育实践基地和研学基地,让农耕文化故事看得见、摸得着。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离不开人才,要壮大“土专家”“田秀才”等乡村人才队伍,推动技艺传承和产业发展。
要看到的是,农民是保护、传承农业文化遗产的主体,让农民真正受益,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才能落到实处。要发挥好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共建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特色产业,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农户,才能擦亮农业文化遗产“招牌”。
农业文化遗产有身份,还要提身价。挖掘、利用和发展好农业文化遗产,要充分发挥其在农产品供给、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多种功能,提升其多元价值。一方面,要做强产业链。积极引导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特色资源开发,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推动标准化生产,发展精深加工,通过这些现代化手段,推动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另一方面,要打好融合牌。农业文化遗产是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资源,要突出农味、文化味,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游客体验,带动食行宿游购娱等各环节增值。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农业文化遗产是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力度,保留农业农村的自然风貌、乡土风韵,引导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乡村富民产业,既促进农民增收,也为乡村铸魂。让农业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传下去,必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常钦)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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