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2018年,甘肃省酒泉全市实现生产总值597亿元,是1949年的1200多倍,人均生产总值超过8000美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达到世界银行确定的中等偏上国家发展水平,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前列。1985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703元和600元;2018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5239元和17104元,30多年间,年均保持10%以上的高位增长。酒泉扎实开展脱贫攻坚行动,贫困县和贫困村全部实现摘帽退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045%。党的十八大以来,酒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大力实施“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重点工程,完成人工造林24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了5.3%,被列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进入新时代,酒泉大力发展戈壁生态农业,累计建成戈壁生态农业6万多亩,受到国务院和省政府通报表扬,现代农业发展指数位居全省全国前列。1949年,全市农业增加值只有3900多万元。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不断增强,日光温室、钢架大棚、规模养殖等设施农业成为发展主流,蔬菜、制种、瓜果等经济作物成为主导产业,成功打造肃州、敦煌两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酒泉洋葱、敦煌葡萄、瓜州蜜瓜、玉门人参果等特色品牌,蔬菜制种产量和出口量占到全国的一半左右。(梁金)
转自:甘肃农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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