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加快推进分区防控工作,近日,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8省(区、市)联合印发了《北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北部区8省(区、市)分区防控框架合作协议同时生效。
根据《方案》规定,北部区将建立分区防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北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联席会议由北部区8省(区、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作为成员,牵头省份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分区防控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轮值省份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主任,成员由大区内各省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等组成。
北部区分区防控将重点强化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推动完善区域内疫病防控与应急处置协同机制,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第一时间通报疫情及处置情况,加强动物疫病检测监测数据通报与资源信息共享,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建设和特定病种净化场示范创建。二是规范生猪调运活动。严格落实国家生猪调运政策,规范生猪调运活动,提升检疫工作质量。加快推进畜牧兽医监督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改造升级,将养殖、屠宰、运输、经营相关活动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并与国家平台有效对接。三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完善大区内生猪产销衔接机制,推动屠宰行业转型升级,逐步实现养殖与屠宰相匹配的现代产业格局。
转自: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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