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出口退税率有利玻璃行业健康发展


时间:2010-07-01





  为了继续支持具有优势的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科技产品出口,严控“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政策,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6月8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宣布从6月1日起,国家再次上调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上调的玻璃制品涵盖了玻璃加工的主要产品,如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玻璃空心砖、石英玻璃、导电玻璃、液晶玻璃基板等。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是怎样看待此项政策的出台?在上调退税率的过程中又做了哪些推进工作?笔者随即采访了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秘书长张佰恒。
  
  扩大内需稳定外需
  
  提高玻璃企业国际竞争力
  
  张佰恒指出,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玻璃行业也同其他行业一样,出口受阻,生产下滑,为缓解企业压力,保持出口稳定,国家采取了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对保持行业经济稳定增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次上调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已是我国今年内第三次上调出口退税率,也是自去年8月以来的第七次上调。据业内人士预计,此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将增加退税资金约252亿元。张佰恒认为,短时间内多次上调出口退税率,体现了我国政府将扩内需、稳外需紧密结合的调控意图,也是落实国务院稳定外需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后出台的又一扶持出口举措,有利于推动玻璃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此次调整出口退税率正是针对当前我国出口形势依然严峻而采取的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率有助于降低出口企业成本。由于我国加工玻璃行业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较弱,此举将对优化玻璃产品出口结构,提高加工玻璃企业竞争力,支持其进入国际市场起到积极作用。
  数量下降价格下跌
  
  玻璃出口形势不容乐观
  
  随着我国玻璃工业的快速发展,玻璃行业的发展环境和运行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玻璃工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在世界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冲击下,我国玻璃行业也随之走入低谷。张佰恒指出,2007年以前,我国玻璃产品出口情况整体态势良好,平板玻璃和加工玻璃在数量及金额上每年都以两位数在增长。但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平板玻璃出口数量同比第一次出现负增长。进入2009年,我国平板玻璃出口数量及金额同比都出现了大幅下降,夹层玻璃出口金额同比下降11.1%,钢化玻璃出口金额同比也有大幅降低。
  
  在谈到我国玻璃企业出口现状及分布情况时,张佰恒介绍说,2006~2008年,我国平板玻璃及技术玻璃在这3年的累计出口金额分别为19.80亿美元、3.57亿美元、28.39亿美元。2009年第一季度累计出口金额仅为4.89亿美元。出口地区主要分布在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
  
  据统计,2008年平板玻璃出口金额达8.258705亿美元,加工玻璃出口金额达10.136031亿美元。2009年第一季度平板玻璃与技术玻璃出口金额总计为4.89亿美元,与2008年第一季度相比,出口金额整体下降了21.38%。对此,张佰恒表示,目前玻璃产品的出口形势总的来说不容乐观。
  
  开拓市场提高退税率
  
  增强玻璃企业出口积极性
  
  目前,我国主要加工玻璃的出口型企业都是行业内名列前茅的骨干企业,在生产技术装备、投资规模、技术和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等方面都有较高水平。加工玻璃不同于平板玻璃,属于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对社会贡献大的产品,较低的出口退税率会削弱这些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从长远看,不利于加工玻璃行业的发展。
  
  为此,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通过多种渠道,向政府多个部门反映和沟通情况,提出建议将深加工玻璃的出口退税率恢复到相应水平。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0月21日对外宣布,从2008年11月1日起,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包括将加工玻璃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5%提高至11%。但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急剧变化的影响,2008年下半年和今年年初部分玻璃加工生产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加工玻璃开工率不足50%,内需严重不足。此时,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迫在眉睫。张佰恒介绍说,面对这种局面,协会再次提出将深加工玻璃的出口退税率提高的建议。虽然这次相关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11%提高至13%,只有2个百分点,但增强了加工玻璃企业出口的积极性。
  
  在谈到玻璃出口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时,张佰恒强调,尽管此项政策给玻璃企业发展带来了机遇,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一是人民币不断升值削弱了我国出口企业的竞争优势;二是对中国出口企业可能出现的反倾销调查,需要引起我国出口企业注意。协会要帮助企业充分运用政策,把握发展机遇,提升竞争力。
  
  ■相关链接:
  
  ●2008年12月1日将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1%。
  
  ●2009年4月1日将玻璃制品、铝型材等有色金属材、部分凿岩工具、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将甲醇、部分塑料及其制品、木制相框等木制品、车辆后视镜等玻璃制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2009年6月1日将部分塑料、陶瓷、玻璃制品,部分水产品,车削工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来源: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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