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铅锌矿山门槛抬高 工信部发文立规


时间:2014-09-17





  导读:新建小型铅锌矿山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10万吨/年(300吨/日),服务年限须在10年以上,中型矿山单体矿规模应大于30万吨/年(1000吨/日)。征求意见稿还从工艺技术和装备、能源消耗、资源消耗及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对行业进行了规范。

  工信部12日发布了《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14)》(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建铅锌矿山的标准大幅提高。业内人士认为,文件的发布有利于行业加快整合。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建小型铅锌矿山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10万吨/年(300吨/日),服务年限须在10年以上,中型矿山单体矿规模应大于30万吨/年(1000吨/日)。采用浮选工艺的矿山企业其矿石处理能力应不小于矿山开采能力。

  与此前的规定相比,这一标准提高了一倍以上。此前的《铅锌行业准入条件》仅要求,新建铅、锌冶炼项目,单系列铅冶炼能力必须达到5万吨/年(不含5万吨)以上;单系列锌冶炼规模必须达到10万吨/年及以上。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从工艺技术和装备、能源消耗、资源消耗及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对行业进行了规范。

  业内人士认为,行业准入门槛的提高可以改善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

  与此同时,在国内消费增速趋缓的形势下,目前整个铅锌冶炼业已处于“成本刚性攀升—设备低运转率—供应相对过剩—价格低位震荡—效益被边际化”的恶性循环之中,企业经营困难,风险很大。业内人士认为,条件的发布将有利于行业加快整合。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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